十年前,面对亚洲金融危机,中国政府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力挽狂澜,每年拉动经济2个百分点
两次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都是为了应对危机、防止经济衰退而采取的重要宏观政策;都是由政府果断决策、快速出手,用增加政府支出来扩大社会总需求,来带动社会投资,拉动经济增长。
不同的是,1998年那次只是应对亚洲区域性危机,而且限于金融领域的冲击。而这次的情况则要严峻得多、复杂得多,是世界范围内经济下行,而且正从西方发达国家向新兴市场及发展中国家蔓延,并从金融领域扩散到实体经济。值得一提的是,有了1998年的调控经验,中央对这一轮的调控更有信心、更加成熟理性;国务院要求扩大投资“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表明了中国政府对新的财政货币政策的安排胸有成竹。
仔细分析这十项新出台的扩大内需的举措,同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教授石建勋认为,此次积极财政政策有三大特点:
第一,此次出台的投资拉动举措有向民生方面倾斜的特点。
第二,首次把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和税制转型改革列入了扩大内需的举措之中。
第三,此次出台的措施将短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结合起来。另一方面,此次出台的措施将扩大投资与拉动消费紧密地结合起来。这些投资既有利于促进当前消费、拉动经济,也有利于全面实现小康、构建和谐社会。
专家们也建议,在此轮积极财政政策中,应防止各级政府盲目进行投资攀比,避免政府投资的低效率,不能走“政府投资、政府包办”的老路。要注意化解投资拉动的负面效应,要科学决策,要带动民间投资,让企业投资,让老百姓消费,最终促进中国经济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光明日报》11.11 张玉玲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