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侵权案平均案值有所增长。今年第三季度,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28576件,比上年同期减少6
二、商品服务仍是消费侵权“重灾区”。第三季度,工商机关共查处商品、服务消费侵权案件25066件,占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总数的近九成,所占比重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46个百分点。
三、10万元到30万元案件查处量有所上升。
四、个体户是消费侵权的主要责任方。
(《新华每日电讯》11.19 张晓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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