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商惯用的伎俩之一就是给同一个药品申请多个专利。调查者吃惊地发现,一种药品申请的专利竟多达1300个。这种做法的目的是尽量延长其药品的专利有效期,以阻止或延迟其他竞争者的同类药品进入市场。制药商的另一个手段是与竞争公司私订协议,用钱收买对手,让其同意限制自己的药品销售。
挑起纠纷和法律诉讼也是一些“原创”制药公司采取的策略。欧盟调查的公司包括辉瑞、葛兰素史克和赛诺菲安万特。这些公司财大气粗,不惜借助昂贵的法律诉讼手段达到压制竞争对手目的。据了解,它们往往以自己的专利权受到侵犯为名将对手告上法庭。而专利纠纷往往需要3年时间才能了结。报告发现,60%以上的被告公司最后会赢得官司,这足以说明原告的目的就是拖延被告公司非专利药品的上市时间。
一些“原创”公司还通过干预国家对非专利药品的审批程序来拖延新药上市时间。此外,这些公司还实行防御性专利策略打压对手,即用各种方式获取专利,以限制竞争对手研制新药的自由。
(《新华每日电讯》11.30 张碧弘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