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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费税改革中的焦点问题

2008-12-2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将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在改革过程中,有几个焦点是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

费如何改税 燃油消费税替代的相关费用有: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与此同时,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

公路收费。

  税该如何征收 采取从量征收,即按购买成品油的数量(容积)征收: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

油价与税收怎样联动 汽、柴油等成品油消费税价内征收,单位税额提高后,现行汽、柴油价格水平不提高。

特定行业如何补贴 成品油价格变动引起的农民种粮增支,继续纳入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统筹安排,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只增不减;出租车在运价调整前,继续由财政给予临时补贴。渔业(含远洋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补贴标准随成品油价格的升降而增减。

人往哪里去 养路费稽征人员可能通过三种途径解决,即鼓励提前退休、纳入税务部门、带编制划转公路部门。对于二级公路收费站点人员,大致两种办法:合同期内的转岗到新增高速公路收费站点;属于事业编制的,转入公路管理机构。

  (《半月谈》2008年第23期 王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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