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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星”号背后的潜规则

2009-03-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月14日,中国货船“新星”号被俄罗斯巡逻舰击沉,事发原因众说纷纭。2月25日,吉瑞祥船务(香港)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

公海上的追捕

据他透露,期租人从吉瑞祥公司租下“新星”号之后从事运输业务

。此次事件中,“新星”号承担了从泰国运送5000吨大米到俄罗斯纳霍德卡港的业务。

1月29日,“新星”号到达目的地。验货后,俄罗斯收货人开始卸货。在还剩下150吨大米待卸时,俄方却以质量问题为由终止卸货,并提出33万美元的索赔要求。

2月11日,在期租人多次交涉下,俄方收货人最终把大米卸载完。但此后俄方收货人为“新星”号船舶事务指定的代理却始终不为“新星”号办理离港手续。“新星”号被迫一直滞留在纳霍德卡港。

滞留期间,期租人每天必须支付给吉瑞祥4000美金的租船费。其他花费还包括俄罗斯港口的使用费,支付给代理的费用以及船舶消耗费。而更为紧迫的是,期租人下一个航次合同订始于2月17日,期租人必须在该日期抵达中国装货,否则就面临违约风险。

无奈之下,“新星”号船长12日晚驾船擅自离港。随后遭到俄部队追击。

据一名获救中国船员回忆,在俄国边防巡逻舰开始追击“新星”号时,“新星”号已经进入公海。参照国际法中对于“紧追权”的条件限制:开始紧追时,追击目标必须处在一个国家的领海之内。“因此以当时的情况看,俄方已经无权紧追‘新星’号。”

“此次事件很可能是(船舶事务)代理和收货人勾结,以大米质量为由勒索船主。之后俄罗斯边防部队出动,维护俄罗斯收货人利益。”“新星”号船东吉瑞祥公司内部人士表示,“官商勾结的情况在当地是很常见的。”

官商勾结的“清货公司”

和“新星”号事件中尚不明确的俄罗斯“官商勾结”相比,俄罗斯报关“潜规则”更让中国外贸商人有苦难言。

2008年9月11日晚,俄罗斯官方以打击“灰色清关”为由,对阿斯泰(ACT)市场进行突击检查,查封了华商储存在仓库高达60亿美元的货物。

所谓“灰色清关”,是指通过俄罗斯一些官商勾结的“清关公司”,帮助进口商品以低于法定水平的税率进入俄国市场。中国大多数产品在俄罗斯海关都是通过此渠道进去的。而这些灰色清关公司,都无法提供合法的清关手续等单据。因此,中国货在当地就变成了“黑货”,随时有被查抄的风险。

中国商人为什么要选择弊病丛生的“灰色清关“呢?针对这一问题,某俄罗斯清关公司中国区负责人解释道,如走正常途径,不贿赂海关,那么货物从中国工厂发往俄罗斯市场前后需要三四个月的时间,而且会有诸多阻碍。对于鞋、服装这样时令性很强的产品,这样长的时间意味着毁灭性的打击。

就在阿斯泰事件发生后,俄罗斯当地检察院院长表态,“如果中国商户能提供合法单据,证明货物是你的,那我们就会全部放行。”

“这个理由听上去是很正当的。”温州市某商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俄罗斯政府的每一次查抄都是有正当理由的。因为他们知道,中国商人根本就没法证明这些货物是他们的。

(《21世纪经济报道》2.26 曾航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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