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招聘单位“以校取人”不可取

2009-03-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我的一个学生,品学兼优,还是优秀学生干部。春节前她给老家那边一所大学投了自荐材料,应聘学生辅导员。但想不到的是,那所大学以她不是“211”高校的毕业生为由,将她拒之门外,连参加竞聘的资格也没给。

全国普通高校有1700多所,如果把“有资格应聘”的高校限定在100所以内,等于把绝大多数高校的毕业生排除

在了招聘之外。“211”高校固然是质量比较好的高校,但不等于其他高校没有优秀毕业生。爱因斯坦、华罗庚、鲁迅、郭沫若……都不是毕业于名牌重点大学,如果用人单位都拒绝录用他们,这些杰出人才不就被埋没了吗?应该让非重点大学的毕业生和重点大学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竞争,在竞争中决定取舍,这才是公平的。

社会调查表明,我国100名有成就的青年企业家,仅10%毕业于重点大学,10%是小学到高中文化水平,而80%的人出自一般高校。

如果不论怎么努力,毕业后仍被一些单位武断地拒之门外,势必伤害学生的自尊心。而且,“以校取人”必将助长应试教育愈演愈烈。

(《文汇报》2.26 杨德广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