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酒厂跃升为“明星企业”
古井集团从地方上一个不知名的小酒厂成长为
1985年,王效金进入原亳县古井酒厂工作,后被提拔为厂长。他采取“负债扩建”的方法,赶在竞争对手之前实现了规模化生产。
1989年,由于受宏观调控影响,白酒业一片萧条,王效金果断推出“降价降度”策略,让白酒价格由市场来决定,而非政府定价。古井酒厂成为当年各大名酒中唯一效益没有下滑、并一跃成为全国工业企业500强的企业。古井酒厂开始进入高速发展期,逐渐成为白酒业“明星企业”。
1996年,古井贡酒被推向资本市场,上市募集资金达4亿多元。1997年,古井集团白酒利润达3亿多元,达到了当时的历史最高水平。2000年以后,古井集团发展进入了平淡期。
2003年、2004年,古井贡上市公司连续亏损,*ST古井(000596)被给予退市风险警示。在企业惨淡经营的同时,古井集团又连续遭遇国企改制的国有资产管理层收购(MBO)叫停、巨额逃税风波等波折。尤其是国有资产管理层收购计划,普通员工受益与高管人员受益相差极为悬殊,反对者甚众。
王效金落马 将倒倒一窝
2007年4月13日,上市公司*ST古井发布公告称,泰国首富苏旭明已经成为古井集团国有产权100%转让中标候选方。当晚10点左右,古井集团原董事长王效金从家里被纪委部门直接带走,原因是“涉嫌违纪”。两个月后,古井人期盼的100%国有产权转让工作终止。
在王效金“出事”之后,古井集团先后有10余名高管及中层人员接受调查,并有9人确定涉案。
2008年7月24日,王效金首次接受庭审。据检察机关指控,王效金最早的一次受贿是在1991年。为进一步打开古井市场并巩固与古井酒厂的业务关系,四川省君乐酒厂负责人李宗义往王效金的办公室送了5万元。在此后10余年内,李宗义多次送给王效金现金或以交易提成方式累计送给王效金66万元人民币、56万美元。
王效金被指控的最后一笔受贿时间是2007年3月,《财经界》杂志工作人员为了能得到王效金的关照,以便在古井集团承接一些广告,送给王效金2万元。
除王效金外,古井集团其他9名高管涉案。在检察机关的起诉中,“王给甘绍玉打招呼”、“王安排郭新民给予关照”等文字多处出现。据了解,郭新民是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古井销售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甘绍玉是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被判15年;李运杰是古井集团原副总裁,被判15年。
在已查办的古井集团高管人员案件中,涉案金额从数十万元到上千万元不等,嫌疑人不仅收受人民币,而且收受美元、港元、家用电器、贵重饰品等,受贿地点也从住宅转移到了办公室、宾馆等场所。有的受贿人收受多人所送钱物,有的行贿人向多名古井集团高管人员行贿,行贿受贿交织。
(《新京报》2.28 田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