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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水城市水价要改革

2009-03-1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全国政协委员、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表示,我国年缺水量达400亿立方米,近2/3的城市存在不同程度的缺水。因而有必要以国家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为契机,建立健全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

根据最新统计,全国36个大中城市平均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3.77元(含污水处理费),比上年同期提高4.7%。但长期以来水价构成不

合理和水价偏低,导致目前水资源浪费相当严重、水污染得不到有效治理。

胡四一表示,推进水价改革要综合考虑各地区水资源状况、产业结构与用户承受能力,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并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合理调整非农业供水水价,继续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缺水城市要实行高额累进加价制度。此外,还要增加水价决策的透明度,要充分考虑低收入群体对水价的承受能力。

(《中国改革报》3.11 李韶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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