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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资助学款”撂倒一串校长

2009-03-2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日前,广西大学附属中学原校长唐运南、原党委书记许剑因贪污受贿罪被起诉。而此前该校4名原副校长周怀生、黄日梅、郭林华、方福海等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名校招生“新招”

历经大半个世纪的广西大学附中是一所重点中学,在广西公众中享有很高的声誉。2002年12月至2007年1

1月2日,唐运南在该校任校长。

从2004年起,这所中学推出招生新招:凡分数不够的,对考试成绩列前300名的学生分成三个分数段,分别收取6000元到5万元不等的“捐资助学款”。据不完全统计,广西大学附中先后向学生家长收取“捐资助学款”1600多万元。

“小金库”体制外运行

按规定,广西大学附中的账目由广西大学财务处统一管理,所有“捐资助学款”必须统一缴纳到公共专用账户上。但实际上广西大学附中绝大部分“捐资助学款”并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而是经唐运南同意,存入几名副校长的私人账户和学校食堂账户,成为“账外资金”。

为了相互牵制,掩人耳目,唐运南等人“商量”:以一个校领导的名字开户,存折由第二个人保管,密码由第三个人掌管。2005年至2007年间,西大附中以个人名义开办存储账户多达11个。

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的这些“捐资助学款”账外资金却成了“唐僧肉”。在唐运南的“牵头”下,学校领导班子动辄以开会为名分发劳务费、以寒暑假加班为名发放“红包”……

唐运南更是常常拿一大堆发票回来,动辄一两万元在“小金库”里“报销”。发票显示有时一个晚上同时在四五个地方消费。2005年至2007年间,唐运南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吞、骗取公款共计67万余元,个人实际所得36万余元。

除了收取“捐资助学款”作为学校的“小金库”外,唐运南自己收取“捐资助学款”的方式还有两种:一种是利用职权挤占招生指标,直接收取学生家长所谓“捐资助学款”后占为己有;另一种是以上级领导打招呼为由,两头欺骗,骗取家长和学校财务人员,自己从中截留。

烧毁票据,赶制假账

广西大学附中4名涉贪的原副校长供述,看着唐运南把“小金库”当成“提款机”,他们心理不平衡。于是,也都想方设法找发票“报销”。有一次,在唐运南再一次以“业务费”的名义报销发票后,他们直接将原副校长郭林华卡中的13万元公款私分。这一次“报销”,有的甚至一张票据也没有。

为了防止意外,不留下后患,2006年4月,他们扛着重达七八公斤的原始票据,来到一间杂货房,把这些票据烧毁。整个焚烧过程持续了两个多小时。

2007年7月,广西大学纪委对西大附中的账目进行审查,在唐运南指使下,相关人员紧急删除了总务处的电脑记录,并在一家宾馆包下房间连夜赶制假账。

教育资源配置不公平

对于很多望子成龙心切的家长而言,孩子踏进这个学校,等于一只脚已迈进大学门槛,因此,很多家长尽管不愿意,但仍然拿着钱找关系拼命往里挤。

检察人员认为,这起案件的背后,暴露的仍是教育资源配置不公问题。我国优质教育资源严重匮乏,且过分集中,使得学校与学校之间在生源等方面苦乐不均。那些占据优质教育资源的学校,自然成了“卖方市场”。因此,出现“家长求着学校收钱”的现象也就在所难免。

(《工人日报》3.17 王勉 刘晓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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