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个处罚结果,冯老汉和汪女士均表示无法接受。随后,冯老汉和汪女士分别将静安公安分局告上法院。
今年3月16日,在长达4个小时的庭审中,静安公安分局局长薛小明始终在被告席上正襟危坐,他不仅准备了大量书面材料反驳原告代理人的辩护意见,还搬出许多法律条文据理力争,逐条反驳。
冯老汉提出汪家曾多次对其进行殴打,警方却未作处理,因此对汪女士的处罚明显过轻。对此,薛小明拿出去年一年的110报警系统电脑记录资料,查到冯、汪两家的电话共拨打过110电话6次,但是没有一次报警内容为“打人”的记录,据此表明警方并非“不作为”。
汪女士在庭审中辩称事发后主动报警,属主动投案,应从轻处罚,因此认为公安机关处罚太重。对此,薛小明拿出汪女士女儿的询问笔录,其中写明其女儿报警是在冯老汉受伤之前,因此认为不存在投案自首一说,更不应从轻处罚。
下午5时30分,该案一审结束。法院认为,公安机关执法程序合法、使用法律正确,分别驳回冯老汉和汪女士要求撤销涉案行政处罚的诉讼请求。
(《北京青年报》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