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网上公开的相关案件判决书中看到,原告有的是高校教授,有的是名牌手机厂家高级电子工程师,有的是科技公司职员,还有某省政府机关
对此,北京律师李孝霖认为,裁判上网公开,应顾及私权利的保护。个人信息网上被“晒”,当事人主张也应得到保护。李律师建议,在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对裁判文书上网一事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如哪些案件可以公开,哪些案件不公开,在上网公开的案件裁判文书中哪些信息能公开而哪些不能,都应明确。对于涉及个人信息事项,包括工作单位、职务、住址、出生年月日等,可以参照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对个人信息范畴进行界定。
(《北京晚报》3.31 林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