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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解答医改有关问题

2009-04-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4月10日上午10时,卫生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卫生系统全力做好医改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对非营利性医院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将积极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

一是对

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一视同仁。保证不同所有制医疗机构公平有序竞争。在医保定点、人才引进、职称评定、科研立项和继续教育等方面,民营医院享受与公立医院相同的待遇,执行相同标准。

二是落实非营利性医院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民营医疗机构。

四是依法监管,规范执业行为,维护群众利益。在行业监管方面,有关部门还将制订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配套文件,实化相关政策措施。

从三方面解决全科医师不足问题

第一,要在医学院校增设全科医师这样的专业,毕业生可以直接进入社区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第二,实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通过在大医院进行三年的规范化培训以后,再把他们分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通过在职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素质。

逐步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新农合制度和城市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之间要相互有一个衔接,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做这方面的工作,将来会有具体的制度出台。

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初步确定今明两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9类21项。

将免费为1.1亿65岁以上老人体检

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里面,有这么几点:

一是建立居民的健康档案。

二是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体检,2009年到2011年3年时间,为1.1亿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体检。

三是为3岁以下婴幼儿成长发育做检查,3年时间要为4800万0~3岁的婴幼儿进行生长发育检查。

四是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每年将为1600万孕产妇提供这样的服务。

五是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病人提供防治指导。

  (摘自4月10日新华网、中国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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