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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医院把孩子救活的”

2009-06-0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8年12月30日,房先生的妻子彭女士在北京医院剖腹产下一男婴。该男婴体重仅有800克,但没有其他病症,于是医院将该婴儿放入暖箱治疗。2009年3月6日,男婴体重达到2500克。出院时房先生和彭女士尚欠医药费4.7万余元。

出院当日,彭女士曾致函北京医院,承诺二周内来医院了结其子的住院治疗费事宜。后彭女士以经

济困难为由,拒绝支付拖欠的医疗费。“我已经说放弃了,但医院还是把孩子救活了。”作为父亲,30多岁的房先生竟以此为理由拒交住院费。

日前,北京医院诉房先生案在东城法院审理。院方代理人承认,当时房先生确实表达过停止救治的意见,但医院无法眼睁睁对一个小生命见死不救。房先生说,目前这个孩子身体不健康,全家人的收入还不够孩子每月的奶粉钱。“谁让医院把孩子救活的。”房先生称,即使这样,自己养育的也很可能是一个不健全的孩子。

“既然孩子出生时还有生命,医院救死扶伤,把您的孩子救活了。您作为家长,这笔费用您不承担谁承担呢?”主审案件的女法官说。房先生称,近5万元的住院费对他来说近乎天文数字。

房先生提出能否将住院费用减到3万元。医院方代理人表示回去商量后再做决定。

(《法制晚报》6.2 王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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