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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大矿“矿难多发”的警示

2009-11-2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1月21日凌晨,黑龙江龙煤集团鹤岗公司新兴煤矿发生瓦斯爆炸。截至25日中午,事故已确认107人遇难。这起自2006年以来我国遇难人数最多的特大煤矿事故,被认定为责任事故。

山西屯兰矿难、重庆同华矿难、河南新华矿难、黑龙江新兴矿难――今年以来,我国4起特别重大煤矿事故,其中3起发生在国有大型煤矿。这让

人心生疑惑:在小煤矿事故频发的同时,为何装备精良的国有大矿也难幸免?

从逃生矿工和救援人员的叙述来看,造成大量矿工遇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井下巷道太长,加之瓦斯爆炸后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矿工选择逃生的路线更为困难。新兴煤矿最深处距离地面3000米到4000米。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副组长、国家煤监局局长赵铁锤根据初步调查的情况指出,这个矿核定生产能力145万吨,井下采掘作业地点却多达30个,采掘布置不合理,从而造成系统复杂,隐患众多;全矿白班、中班和夜班一天下井总人数达到3000多人,没有把安全保障能力放在第一位。此外,矿井在瓦斯管理和应急处置等方面都存在问题。

从客观方面看,随着我国对能源特别是煤炭需求的不断增长,国有大型煤矿面临的开采条件不断恶化,许多大型煤矿正在向高瓦斯、瓦斯突出矿发展。

今年年初,煤矿大省山西掀起了一场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的风暴,目标直指小煤矿,年产量30万吨以下的煤矿全部淘汰关闭。“一些小矿在被大集团兼并后,安全生产水平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提升。”国务院新兴煤矿事故调查组专家组成员蔡长利说,一些老矿长期投入不足,硬件装备需要很大的资金和较长的时间,如果简单维持生产就有可能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我国早已制定了严格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和规定,如果企业都严格执行,监管部门都严格监督,煤矿事故也是能够避免的。

(《工人日报》《北京日报》11.25、26 朱立毅 徐宜军 梁冬 曹霁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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