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近期二手房交易纠纷频发原因,除了常见的纠纷风险点之外,与当前二手房交易热及其引发的急躁心理
买房人:“激情购房”
为赶政策优惠末班车,往往不谨慎考虑而急于找房、成交。在这种“激情购房”情况下,房主或多或少地忽略交易细节,比如对于贷款、抵押等约定不明确,留下后患。另外,由于“买房难”,买房人也可能为迅速买房或贪便宜而购买特殊产权性质的回迁房、房改房等,导致交易障碍。
卖房人:“一房二卖”
因卖房后房价上涨而“一房二卖”,或寻找各种理由不再履行合同,比如以其出售的房屋尚未取得产权证,或者主张其房屋属于经适房、回迁房、房改房等,或者未得到其他共有权人同意,有的卖房人以其房贷未还清、银行作抵押权人不同意出售房屋为由,拒绝继续履行合同。
中介方:“利益驱使”
一些中介机构为赚取报酬,在促成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往往不负责任地做出各种口头承诺,致使纠纷产生。
有的中介机构对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估计不足,拟定的合同内容过于简单,导致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
(《北京日报》12.24 宋培海 江诗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