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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

2010-01-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转让限售股将征20%个税

财政部等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通知,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的所得,将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对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股票所得,继续免征个税。

(《京华时报》2010.1.1)

广东允许医生“走穴”

广东作为全国唯一省级试点,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符合条件的副主任职称以上医师,将可申请在广东省地域范围内多点执业。

(《人民日报・海外版》200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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