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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起老人后惹官司小伙被判赔7.9万元

2010-01-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8年8月21日,郑州大学生李凯强在骑电动车行进时,突然听到“砰”一声,他感觉后面有东西蹭上他的车。原来一辆自行车撞上他电动车的后轮,老太太宋某坐在地上,嘴里“哎哟”着。

李凯强毫不犹豫地过去扶老太太,老太太则一把抓住了李凯强说,你撞伤我的腰了。“我咋撞着你腰了?”李凯强和老太太争执了两三

分钟后,有几个路人围上来,其中有两位带着小孩的中年妇女让他赶紧走,并告诉他:“我们都看到了,你没撞她,你别管这事。”老太太立即打电话叫来儿子,李凯强也只好给父亲打电话。李凯强的父亲赶来后,老太太的儿子索要医药费,双方僵持不下,李凯强的父亲陪同老太太去了医院。

2008年9月3日,交警部门出具了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经调查取证,无法查证此次交通事故是由李凯强、宋某其中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而造成的。

2009年12月28日,郑州二七区法院判决,宋某驾自行车被李凯强驾驶的电动车剐倒受伤,因不能判定双方责任,李凯强负担宋某损失全部的50%,赔偿宋老太7.9万元。

李凯强希望能找到目击证人,证明自己清白,并表示再遇到类似事情会走开不再理睬。

(《郑州晚报》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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