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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已上小学能否增抚养费

2010-01-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我与丈夫5年前离婚,当时孩子只有3岁,法院判决孩子由我抚养,前夫每月支付孩子120元抚养费。

但自从孩子上民办小学后,需要我支付学费等各项费用越来越多。为此,我多次和前夫商量费用分担的事,但他以自己收入不高,又另组家庭需要抚养孩子为由,不同意增加抚养费。请问,我能否要求前夫增加孩子的抚养费?

【律师解答】: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经协议或者判决确定,一般不能追加。

法律规定可以追加抚养费的情况有: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比如,原来协议或者判决确定的抚养费是数年甚至十几年前订的标准,已赶不上物价上涨的幅度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18周岁。

(《上海法治报》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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