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去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办事,竟将新购买的手机忘在车上,赶快到警察署挂失,结果却找回以前丢的旧电话。数日后,我正要办保险手续再买新手机时,店员告诉我,我丢的新手机
在中华餐馆做店长的夏女士,10年来,丢了8次钱包,但每次都完璧归赵。
去年,日本丢失近30万只钱包,日本警方失物招领处的警官告诉我,有近87%的钱包被送到警察署;遗失手机126780只,有近96%被归还。
为什么日本人会拾金不昧呢?我从女儿和儿子的幼儿园及学校教育中得到启示。日本孩子一进幼儿园,就进行道德教育,特别强调: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绝不去碰,即便捡到了东西也要拾金不昧,主动交到警察署。否则,视为无端占有,是违规、违法的。
前几年日本处于泡沫经济时,经常有人捡到来路不明的大钱。有位垃圾场的工作人员捡到近两亿日币,他马上送到警察署,结果,发布消息找了半年也没见失主。就这样,垃圾工拥有了这笔意外之财,他即辞职,拿着钱到国外定居了。
在日本,遗失物品找不到失主,就对拾金不昧的人予以奖励的规定在18世纪就开始了。
捡东西据为己有,在日本是犯罪。我的一位学生从中国来日留学后,在日本公司工作10多年,申请入日本籍,结果报上半年也没音讯。他到法务省询问,告知他不合格,因为有犯罪纪录。原来,8年前,他捡了一辆路边丢弃的自行车,自己骑着用,一天,日本警察查车,发现他骑的车子与户主不对,就带他去警察署审查了一天,判定他触犯刑法――只要不是你的东西你拿来使用就是犯罪。
(《羊城晚报》1.12 孔健祥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