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男孩天空”网站
1988年8月出生的赵云祥是吉林省白山市人,小伙子长得精明帅气,但由于仅有初中文化,他在寻找工作时却不太顺利。
2007年11月,赵云祥闯荡到了南京,在凤凰花园城租房落脚。因为经常上色情网站打发时光,他很快发现,在许多色情网站上,只要
2009年3月,赵云祥以每月800元的价格租了一个境外服务器。之后,他先开了一个正常的电影网站练手,接着重新申请了一个域名,并决定把网站做成同性恋色情网站,取名“男孩天空”。4月,“男孩天空”色情网站正式接入互联网,并对外吸收会员,收费标准以网站内部的虚拟货币天空币为单位,每个天空币合人民币一元,每次最少购买10个天空币,买20个开一个月的会员,永久会员是100个天空币。
竞争上岗当“编辑”
随着网站浏览量的逐日增加,赵云祥不断对“男孩天空”进行完善,相继开了八个图片区、六个交友区、四个管理区、八个综合区、四个自由贴图区,另设有色情小说和色情电影频道。
赵云祥还以站长的身份,通过在网站上发帖子招收了一批版主,60岁的上海人孙世华就是其中之一。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的孙世华喜欢网上的色情内容,为了不花钱就可以看到更多的内容,孙世华通过努力,竞争到了该网站“亚洲激情”、“欧美激情”等3个版块的版主职务。从2009年6月至7月间,孙世华不仅编辑了众多色情帖文、图片,而且还向网站上传了300多张淫秽图片。
2009年7月27日晚间11时许,辖区江东派出所的办案民警敲开了赵云祥暂住地的房门,此时赵云祥正在打理他的色情网站。
该起网络色情大案侦破后,权威部门通过审查鉴定,认定“男孩天空”网站共发布淫秽图片55059张、淫秽帖2874篇、淫秽视频3168个。网站站长赵云祥通过对会员收取费用的方式,共牟利6860元。
传播色情获刑十年
2009年12月18日,鼓楼区法院经过庭审,依法对被告人赵云祥作出一审宣判:赵云祥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0年2月22日,鼓楼区法院对被告人孙世华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为:孙世华在明知赵云祥以牟利为目的创建色情网站后,仍在其网站中担任版主,为其管理网站并在互联网上传播淫秽物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系共同犯罪。考虑孙世华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认罪态度等因素,以同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
(《江苏法制报》3.4 李自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