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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为本”与“以人为本”不是一回事

2010-03-1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以人为本”与“以民为本”是两个概念、两个范畴,实际上是两种不同的世界观、历史观、价值观的产物和思想表现。

“以民为本”思想,在中国思想史上早已有之。封建统治者中的开明派的“民本思想”是其统治经验较为清醒的总结。中国古人把“民”比喻为“水”,说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巩固封

建专制主义的统治,是为了维护皇权。这种“民本思想”常常是同封建统治者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愚民政策相结合使用的。在封建统治者的心目中,“民”在根本上是归属于被统驭者、被奴役者,并不是拥有平等权利的主人。

我们现在讲的“以人为本”则是站在更高的立足点,把“官”与“民”都视作“为本”的平等对象,“民”与“官”都是我们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国家平等的主人,是一种更高境界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理论表述。马克思主义的“以人为本”中的人,是具有丰富内涵和科学规定性的“人”,是不能轻率地置换成“民”的。我们党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的创造性的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北京日报》3.1 薛德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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