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建议和意见的路子都完全一致,就是“社会问题+立法”,觉得什么问题难解决,就在后面加个“法”。一法就灵,加个“法”后缀就可以成为一个提案、议案,这样的参政议政真是太简单不过了,成了话语组合的技术活。有些人在提这些建议时,为什么不好好想一想:立法能不能解决问题?有没有可行性?谁去执法?会不会形同虚设?会不会滋生更多问题……如果缺乏这样缜密和细致的考量,没有任何可行性论证,那说了等于白说,浪费了参政议政资源。
立法是一项需要专业技术和专业理性的复杂工程。如果立法部门对代表、委员们的立法建议照单全收,法律早已多到贬值了。
动不动就提立法建议,这是一种最为偷懒的议政表现,所以也是诸种建议中最马虎、最没有价值的意见。现在的问题关键不在立法,而在立了法却得不到严格执行和尊重。这才是代表、委员们应大力呼吁的问题。
(《广州日报》3.10 曹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