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刘进学是巩义市五七化工厂厂长,因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品,2007年11月7日被巩义相邻的沁阳市公安局网上通缉,刘一直在逃。
2009年10月16日,中牟县法院一审
此案判决后引起争议。有专家认为,任何公民发现通缉人员,有权扭送司法机关。尽管被告人和死者存在纠纷,尽管白朝阳出于个人动机举报、跟踪死者,但不能否认被告人享有举报权和扭送权,更不能认定其行为违法。中国政法大学博导阮齐林教授指出,本案“扭送”有瑕疵,但不足以构成刑事罪名。
目前,此案诉至郑州市中院,等待二审开庭。
(《新京报》3.16 钱昊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