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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原文出版领袖著作

2010-03-2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60年来,我们整理、出版了大量领袖著作,其中有些著作在出版时没有标明后来对某些内容所作的修改,给研究工作造成了困难甚或误导。

试举一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所倡导的新中国的政体形式。那么,毛泽东何年首次提出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张?长期以来,教授学者几乎一致认

定:1940年。所引证的依据均为新中国成立后出版的《毛泽东选集》内《新民主主义论》中的一段话:“中国现在可以采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区人民代表大会直到乡人民代表大会的系统,并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政府。”

然而,数年前,复旦大学“中外政治制度”方向博士生杨建党经研究发现,1952年前出版的《毛泽东选集》或单行本《新民主主义论》中的原话是:“中国现在可以采取国民大会、省民大会、县民大会、区民大会直到乡民大会的系统,并由各级大会选举政府。”杨博士还运用其他史料进一步论证了1940年毛泽东尚未形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想。

从现在可以见到的史料判断,毛泽东第一次提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想是在1945年中共七大上所作的《论联合政府》报告中。他说:“新民主主义的政权制度,应该采取民主集中制,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大政方针,选举政府。”这一段话中的“人民代表大会”概念在建国前后各版本的《毛泽东选集》及单行本《论联合政府》中都是一致的。

1952年出版《毛泽东选集》时,毛泽东对其中若干内容进行了修改,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替代了《新民主主义论》的“国民大会”、“省民大会”……,

从而形成了《毛泽东选集》内《新民主主义论》中的上述这段话。

笔者郑重建议按照原文出版领袖著作。所谓“原文”,即指领袖最早定稿的著述,或最早发表的讲话原稿,这些文字反映了领袖当时的真实思想观点。同时,可在注释中标明领袖后来发展了的思想观点。这是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做法,也有利于全面准确地学习、理解领袖思想。

(《社会科学报》3.11 浦兴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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