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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妹返乡生育实质是“福利缺位”

2010-04-1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她们在最佳的年龄进入城市,在失去劳动力优势时返乡”。中国社科院妇女研究中心于2008年启动《打工妹返乡后的状况》考察,调研组通过在昆山等发达地区的调研结果表明,很多企业招聘员工的年龄要求都是18~22岁左右。

“与男性相比,女性外出就业早、就业高峰比男性出现得早、退出得早,表明她们受教育机会少

于男性、企业用工偏好更年轻的女性、参与劳动力市场时间短。”项目组第二负责人孟宪范表示。

“目前这种打工妹大规模返乡现象折射出我们城市化的欠账――有流动而无迁移的种种问题。”孟宪范分析,这集中反映在,她们因生育而过早地中断社会劳动生涯、退回家庭的问题。“这一点,只要与城市职业女性并不因生育而离开劳动力市场相比较,就可以看出,打工妹的返乡,反映的是我们二元福利制度的不合理、不公正之处。”

“企业最喜欢用18~22岁的女工。”孟宪范认为,这里的好处很明显:她们反应快,能耐受长时间连续工作,身体健康。这为企业带来的效益不言而喻。而在打工妹一方,福利的缺位使她们不能在城市完成生育和抚育婴幼儿的生命过程,只得返乡生育。于是,表面上是她们自愿辞工回家,实则折射的是福利排斥的结果。“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东南沿海普遍的缺工现象已经表明,这种只截取打工妹最富于生命力5年使用的用工模式根本不可持续,且不说她们拿到的只是生存工资。”

(《小康》2010年第4期 兰燕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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