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前酝酿试点开征光污染排污费。此项收费将针对光污染严重的区域,比如商业区、道路以及酒吧、KTV等公共娱乐场所。光污染的来源则包括霓虹灯、广告牌、玻璃幕墙、夜间路灯等诸多光源。
万家灯火、霓虹闪烁一贯是城市夜景的标志之一。灯光扮靓了城市,而光污染现象也给市民生活带来了一定影响。实行收费
公职部门是光污染问题的治理者,而收费也不是降低光污染危害的“杀手锏”,只有收取的费用能够用在治理的刀刃上,时刻把市民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光污染治理才能找出最终的解决之道。
所以,真有心治理光污染,是否别忙着先收费,而应朝着技术手段、公民意识方面去努力?在要求灯箱、广告牌、霓虹灯控制开放时间外,同时收取合理的治理费用,这些钱应该用于周边居民的权益补偿和条件改善上。
(《重庆时报》4.22 张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