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2010年联合春季会议通过的投票权改革方案中,将发展中国家在世界银行的整体投票权,由原先的44.06%提高到47.19%,其中,中国的投票权从目前的2.77%提高到4.42%,成为世界银行第三大股东国,仅次于美国和日本。综合来看,此次世行改革有以下几方面成果:
首先,改革使发展中国家
其次,为进一步深化世行改革奠定了基础。此次改革也是世行历史上首次以提高发展中国家代表性和发言权为主要目标的改革,有利于早日实现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平等分享世行代表性和发言权的目标。长期以来,在国际经济和金融组织中,发达国家占据着主导地位,是“游戏规则”的发起人和制定者,而发展中国家则处于被动的境地,这也是导致世界经济和贸易发展不平衡的主要原因之一。
再次,世行的改革还将推动其姊妹机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改革,有助于促进国际金融机构治理框架变得更加公平与合理。
我们应清醒地看到,尽管发展中国家地位在本次世行改革中得到进一步加强和重视,但发展中国家在得到相应权利的同时,所承担的义务也在增加,这就意味着发展中国家需要进行内部改革以便与变化的国际形势相配合。
(《光明日报》4.27 刘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