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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半天假遇尴尬

2010-05-1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五四”青年节,按照国务院有关决定,14岁至28岁的青年可享受半天假期。

但记者从广州街上随机调查和网络调查的结果发现,超过七成的适龄青年都明确表示没有或不知道“半天假”,而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司都没有下发青年员工在“五四”节当天放假半天的通知。

如何给员工安排这“半天假

”是让单位挠头的事情――有公司符合放假条件的适龄青年占了公司员工的一半,如果放假势必影响公司日常运作,于是全公司不放假。

青年节“半天假”如果要上班,算是加班吗?有没有加班费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规定:“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今年“五四”青年节为星期二,应视为正常工作日,即使职工上班,也不能够像“五一”那样获取三倍加班费。

(《广州日报》5.4 全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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