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禁报令”的始末,不难发现,公众利益的考量始终是决定这一禁令生死的理由。但在这背后,公众感受到的不是被尊重和慎重对待,而是此项决策者信手拈来般
公共事项决策涉及公众利益,群众意见、专家论证、民主决策缺一不可。“一禁了之”操作起来简单易行,某种程度上还更能体现管理者说一不二、不容置疑的权力威严,但由此付出的社会代价,却会降低公众对权威部门的尊重和满意度。“禁报令”的夭折,也再次证明了,公共政策的制定,如果不充分考虑公众利益诉求,恐怕就难以摆脱不被认同、行之不远的命运。
(《光明日报》5.12 王甘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