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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生“免费”政策存漏洞

2010-05-2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自2000年国家宣布如期实现基本“普九”以后,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招不进人、留不住人的状况日趋严重起来。

2007年3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当年秋季,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6所部属师范大学共计划招收了首批免费师范生1.2万名。

根据规定,这些师范生入学前只要与学校及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10年以上(其中两年须到农村中小学支教),就可以享受在本科招生中提前批次录取,在学期间免交学费、住宿费,补助每人每月生活费400元,毕业后有编有岗的优惠待遇。

然而,经过了3年的学习,一些免费师范生如今却表示要坚决违约考研、出国,有的还抱怨免费师范生政策欠客观,既不利于免费师范生的个人发展也不符合基层实际。

究其原因,南京师范大学校长宋永忠表示,“免费”最有可能吸引的是那些家境贫寒上不起大学的学生,却不一定能保证这些学生有志于教育事业。

此外,免费师范生的培养要经历一个周期。有些高考时表现优秀的学生,读免费师范4年后非但不再优秀,反而由于人格缺陷、心理疾病等原因变得不适宜从教,因此,没有“适度淘汰”势必使“免费”政策打折。

“有必要调整免费师范生政策。”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熊炳奇认为,把对部分师范生求学期间的免费,变为求职后的补偿与奖励比较可行。简单地说,对于愿意去农村从教的大学毕业生实行公开招聘,凡走上教师岗位的大学生,可逐年获得求学期间所交学费的返还,这既保证了就业的公平,也有利于吸引真正愿意投身农村教育的人才。

(《?望》2010年第19期周大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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