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披露,癌症辅助治疗药芦笋片出厂价只有15.5元,湖南某医院卖给患者的价格却为213元,利润高达1300%。这些利润的分配涉及医药销售的整个链条,包括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和医生。
按照规定,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相关管理机构要根据多方意见为药品制定指导价,也就是最高限价。但
招标采购制度和药价审批制度之所以在芦笋片身上完全失效,甚至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一方面与制度设计不合理、信息不透明、监督不到位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制度执行者的工作失职、道德失范和民情失察有关。
天价芦笋片给正在推行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了醒。在专业性很强的医药领域,如果完全摒弃了公众的监督、淡化了法律的约束,再好的制度也可能沦为圈内人圈钱的工具。
(《北京青年报》5.18 蔡方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