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这起当年轰动一时的“五河教师短信案”有了结果,五河县原县委书记徐社新因受贿罪获刑。然而,时至今日,两位教师仍未接
因言获罪,“五河教师短信案”不是第一起。其前后有彭水诗案、稷山文案、高唐网案、孟州书案、儋州歌案、王帅帖案等。此类案件一再发生,关键在于“诽谤”的定性权握在“被侮辱”“被诽谤”的官员手里。
“诽谤罪”谁说了算?“被诽谤”者说了不算,“诽谤”者说了也不算,法律说了算。之所以出现这案那案,问题就出在执法者那里。某些公安、法院虽有说了算的权力,却多听当地官员的,不论是非曲直,甘受其驱使。于是当地官员说了算等于当地公安法院说了算,诽谤罪等维护社会公正的法条成了当地官员的私器。
官员不同于普通群众,就在于他是公仆,是公众人物,必须接受公众的监督和批评。面对群众的不当批评,可以及时澄清事实,却不可以动用国家公器。
(《京华时报》6.12 乔子鲲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