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公布《营养改善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营养宣传教育,推广《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的同时,亦特别强调“严禁用错误和不实的营养信息误导和欺骗公众”。
此文件的出台与张悟本事件密切相关,固然是卫生部门的一种积极作为。但问题是:评价营养信
营养信息这种事情,本身就不是一个已经被盖棺论定的学说,而是需要不断被发现、不断被更新的,其中少不了可能出现一些“异端邪说”的东西。如果我们剥夺了所谓“异端邪说”被公布的权利,那么所谓创新将会无从谈起,这对于整个养生学特别是中医养生学的发展而言,长远的影响可能是致命性的。
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应该用权力“严禁”,而应该是在“百家争鸣”的前提下,加大推广宣传你所认同的营养信息,让公众具备自主选择与自由评价的知识基础,并充分信任公众在信息对称基础上的认知理性。
(《羊城晚报》6.15舒圣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