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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胸验肺”后,职业病鉴定难题未解

2010-06-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广东的打工者唐建友突患急性白血病,医生说他只有两个多月的生命了,因为长期从事喷漆工作,唐认为自己得的是职业病,但由于工作单位拒绝出具劳动合同原件,鉴定机构于是拒绝对其做职业病鉴定。在央视此节目播出前的一天,唐建友病发身亡,没等来那纸鉴定,至死没能得到一个说法。(6月19日央视《新闻调查》)

 

 唐建友至死都没得到鉴定的原因很简单:按广东省职业病诊断“须知”的要求,劳动者要提交12个大项的材料,包括劳动者与企业的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健康监护档案等。唐建友没有劳动合同的原件,工作单位也拒绝提供,尽管他有在工厂的工牌、社保卡,甚至还有劳动合同的复印件等,但按“须知”的规定,这些还不能作为他和工厂的劳动关系的证明。就因这个细节问题,鉴定部门真就无能为力了吗?

诚然,法律的修订有其严肃性、科学性,非一日可成,但卫生、劳动、安监等职能部门在开胸验肺的“危机公关”后,是不是就只能坐等法律修订?有没有采用更人性的措施,缓解唐建友们的痛苦?

在劳动仲裁、劳动诉讼中,工厂的工牌、社保卡、工友的证言,都可以作为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为何广东职业病鉴定部门要死守“劳动合同原件”的规定,坚持不对唐建友做职业病鉴定?要知道,在单位刁难、拒绝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和健康监护档案的情况下,劳动部门有责任监督工厂履行义务。向劳动者交付劳动合同,这本就是《劳动合同法》的强制规定。

在“开胸验肺”事件过去一年后,社会依然要面对唐建友在绝望中死亡,这令人悲哀。法律的修订诚然给了公众希望,但很多患了职业病的劳动者,说不定等不到那一天。在这个背景下,真心期待有关职能部门在“开胸验肺”的舆论风潮过后,不要再对唐建友们的绝望麻木了。

(《新京报》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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