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中国公民社会现在已经很发达了,有人则持相反看法。如何看待中国现在公民社会的发展?记者采访了清华大学NGO(非政府组织)研究所副所长贾西津。他说:
对中国现在公民社会的发展状况,我们可以根据公民社会的三层含义来观察。
首先,在政府、企业组织之外,志愿组织或第三部门在中国的
这其中的原因有两点:第一,很多名义上的社会组织具有较强的行政目的和行政背景。为数不多的民间自发组织大多活动于社会边缘,离普通人的生活比较遥远。在人们的日常体验中,做事情看政府,有问题找政府,政府仍然是与每天的日常生活最息息相关的主体。这说明志愿性的生活还远不是我们的一种生活方式。第二,社会组织内部之间联接少,没有形成一个体系。
其次,从政治国家所不能侵犯的公民自主空间来观察。目前,中国虽然有很多民间自生自发的现象,有一些经济和社会的自由空间,但受到法的保障的、政治权力不可侵犯的公民的各项权利,还是比较虚弱的。
最后,从自治秩序,或“普遍法治下的自由社会”的角度来观察中国社会。可以看到,个体自由的理念,公民权利基础,契约文化,法治,公民自我负责、自我治理的
生活方式,显然还不是主体的社会生活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还远远不是一种公民社会。
(《社会科学报》6.10 陈海娟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