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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的管理刻不容缓

2010-07-0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不久前,南京师范大学一名学生在宿舍洗澡时触电,最终导致死亡。在这一事件中,校医的表现引起了各方强烈质疑:一是校医的姗姗来迟,贻误了抢救的最佳时机;二是校医居然不会急救,只能手足无措地等待急救车的到来。

实际上,近年来国内高校校医院医疗事故已经发生了不少,如2004年“清华校医院延误治疗

导致学生死亡”、2006年“北航校医院用错药致学生精神病”、2009年“福建泉州华侨大学校医院错误治疗致头晕女生死亡”等。这些事故的一再发生,使得校医的队伍素质、能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再次浮出水面。

目前看,校医的问题,需要教育部门协同卫生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一揽子解决。其一是校医的资质。校医不必高精尖,但在急救、防疫、处理意外伤害以及处理常见病、多发病等方面,应该比普通医生更胜一筹。其二是校医的数量。按照国家规定,学校要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校医,但目前很多学校都没有达到这个比例。其三是问责制度。

(《北京青年报》6.30郭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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