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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建筑工人,为了赶工期,今夏我们几乎每天都要工作十多个小时。但是8月都过去一半了,单位至今未发放高温津贴,有工友去讨要也未果。请问,单位如果拒不发放高温津贴,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发放高温季节津贴属于强制性规定。
2007年6月,国家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
按照规定,你所在的单位应当向你发放津贴。如果单位拒不发放,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解放日报》8.19 杜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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