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减税”成为整个年度的税收关键词。个人所得税调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房产税改革试点、资源税改革及车船税微调……这些税制变动都透着“减税”的意向。然而,全国税收收入增长仍明显高于GDP增长,原因何在?
间接税不进行大调整,实际减税效果难以显现。百姓最关心以个人所得税为代表的直接税。但是,直接税在我国现行19类税收收入中所占比率并不高。以个人所得税为例,2010年其占税收总收入仅为6.6%。国家大部分的税收收入,主要源自以增值税为代表的间接税税种,2010年间接税占税收总收入达56.7%。虽然间接税不直接向百姓伸手,但是所有的商品与服务无不含税,且相对较高的税率设计(增值税一般税率为17%),实实在在地推高了我国的宏观税负。
举例来讲,大家日常购买的食用油,从原材料开始,到榨取油脂,再到包装上柜销售,每个环节都会根据价格计征税收,最后的售价中就包含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等。只要购买食用油,所承担的税负就会一样,无论你是哪种收入水平,这就是间接税的无差别课税。在以直接税为主的国家,商品含税相对较低,因政府大部分税收都在收入环节直接收取,收入水平高多缴税,收入水平低少缴税。这样就能够比较好地实现让收入高的群体适当多纳税,收入低的群体税负少一些。
此外,实际通胀水平增加税收收入作用明显。以房价为例,契税、营业税及印花税是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依据房价确定的税收。近10年来各地房价的高企,令这类税收收入增加明显,压在购房和租房人身上的税负较之以往只多不少。
世界各国经验证明,工业化必然带来税收收入的高速增长,而制造业则是贡献税收的主力。我国目前正处于这个阶段,只要没有走完工业化历程,只要税制结构偏向对工业企业的征收,税收收入还会有持续增长的动力。
资本输入则是税收收入增加的又一大力量。时至今日,中国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资本输入国。进来的资本要逐利,就要投资。有投资就会有生产、有消费。这类输入资本的运行自然带来了税收,而随着资本总量的增加,税收收入也将相应增长。
(《中国青年报》12.14 何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