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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是在外地领的结婚证,目前我在上海,他在云南,双方结婚证都在他手中。请问,我现在想办离婚,一定要去他那边办吗?
【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上海法治报》201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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