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政 聚焦 社会 法制 健康 文坛 学林 环球 万象 文体 生活 科技 财经 养生 解密 人物 地理 特别推荐

法律服务
车辆已交未过户 修车费谁出
 https://www.neamco.com 2012-01-12 21:25:43 来源:光明网-《文摘报》

    王女士急需用钱,想卖掉自家的轿车,买主张先生看完车后,支付了6万元,收购了王女士的轿车,双方签订了购车协议。

    8月3日,张先生在去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的路上发生剐蹭事故,张先生支付了对方2560元修车费。事后,张先生找到王女士,以车辆未办理过户手续,自己不应当支付修车费为由,要求王女士返还2560元。

    【律师解答】: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张先生已经支付了购车款,并与王女士签订了购车协议,车辆的所有权就已经转让给了张先生,只是没有登记在其名下。所以,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赔偿后的不足部分应当由张先生承担。

    (《法制晚报》1.6 汪红)

版权声明:转载须经版权人书面授权并注明来源
[字体: ]  [打印]  [关闭] 
 编者互动
 订阅购买
五朵金花

  《文摘报》集萃之《家庭养生》、《百病自疗》、《医生札记》、《法服务》、《作品屋》、均从近年《文摘报》中精选精编而成。
每本约200页 ,均为32开,定价:18元/本。全套5本。

合订本
2007年|2008年|2009年
订阅广告(破季)
 您喜欢的版
时政要闻 社会广角 法制纵横
健康之友 文坛走笔 学林漫步
环球博览 人间万象 文体时空
生活百科 科技视野 财经点击
运动养生 往事解密 人生舞台
人文地理 特别推荐 新闻聚焦


友情链接
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政府网中国网中国网络电视台中国青年网国际在线中国日报网中国经济网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人民搜索盘古搜索百度新浪网搜狐网网易腾讯网凤凰网
版权合作 | 各地代印点 | 广告刊列 |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5号   光明日报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