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村通广播电视”是我国农村建设中的一项“长期任务”,是在具体实施中逐步认识到的。
1998年广电部工作会议提出“到本世纪末基本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中的“基本”两个字,也有“长期”的意思,但主要是为“留有余地”,也是我们公文表述中的习惯性提法。我感到“村村通广播电视”的“长期性”,是从论证实施方案开始的,而且越往后越觉得是一项“长期任务”。
比如“村村通广播电视”中的“村”,由于“基本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是1998年至2000年的约束性目标,于是就决定先抓行政村通广播电视,自然村待以后再说,就被放到“长期任务”之中了;先抓通了电的行政村通广播电视,未通电的行政村也只能等到通了电以后再说。
后来又了解到全国广播电视行政“盲村”远大于已掌握的数,就连北京还有60多个行政村听不到广播、看不到电视。于是就决定先抓通了电的国家级贫困县的行政村通广播电视,而省(区、市)级贫困县的行政“盲村”通广播电视,组织实施和经费补贴等都由省(区、市)负责。至于其他县(旗)行政“盲村”、自然“盲村”通广播电视,更得待以后再说了。
再如我多次讲“村村通广播电视”要“长期通”,也讲过“真通”。这主要是基于广播电视技术发展迅猛,通信卫星由C频段向KU频段转变,技术由模拟向数字发展,已成趋势。这项工作起始阶段的值机人员选用、技术培训,以至各县技术服务中心组建、运转及有效服务都要不断适应新技术的变化,通过长期的技术保障保证“村村通广播电视”的“长期通”。我曾多次说过,就连收音机、电视机打开后,波段、频道选择、声音和光亮度调整等,在不少农民那里都可能成为“故障”而影响听广播、看电视。如果三天两头出故障,又不能及时帮助排除,就不好说真通了。
我坚信,只要踏踏实实一步步地抓下去,“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不仅能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全国文化事业的大繁荣大发展发挥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而且还会成为党和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心心通”的一个桥梁。
(《百年潮》2012年1期 田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