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政 聚焦 社会 法制 健康 文坛 学林 环球 万象 文体 生活 科技 财经 养生 解密 人物 地理 特别推荐

法律服务
借款未写欠条 录音可否作证
 https://www.neamco.com 2012-03-27 17:09:40 来源:文摘报

    张某借了我一笔钱,当时没有写欠条,现在我跟他要钱,他一直避而不见。

    我想去法院起诉他,可是朋友说我没有任何证据。朋友建议我再次跟张某交涉,同时偷偷进行录音,这样就可以作证据了。请问,这样的录音是否可以作为起诉时的证据?

    【律师解答】:

    录音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视听证据,人民法院一般都会认可这种形式的证据,但前提是该录音反映的内容系案件的客观事实,且取得该录音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得的。

    因此,胡先生和对方交涉的内容最好能确定该借款关系,以及具体金额、还款日期、支付方式等事项,以便还原案件的真实情况。

    当然,录音只是证据中的一项,最终法院会综合全部证据情况作出判决。

    (《上海法治报》3.19)

版权声明:转载须经版权人书面授权并注明来源
[字体: ]  [打印]  [关闭] 
 编者互动
 订阅购买
五朵金花

  《文摘报》集萃之《家庭养生》、《百病自疗》、《医生札记》、《法服务》、《作品屋》、均从近年《文摘报》中精选精编而成。
每本约200页 ,均为32开,定价:18元/本。全套5本。

合订本
2007年|2008年|2009年
订阅广告(破季)
 您喜欢的版
时政要闻 社会广角 法制纵横
健康之友 文坛走笔 学林漫步
环球博览 人间万象 文体时空
生活百科 科技视野 财经点击
运动养生 往事解密 人生舞台
人文地理 特别推荐 新闻聚焦


友情链接
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政府网中国网中国网络电视台中国青年网国际在线中国日报网中国经济网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人民搜索盘古搜索百度新浪网搜狐网网易腾讯网凤凰网
版权合作 | 各地代印点 | 广告刊列 |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5号   光明日报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