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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某驾车参加婚礼酒宴,喝了酒。因酒后不敢驾车,就找我帮忙代驾。我在代驾中因超速导致行人戚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我应负事故全责。戚某要求孔某赔偿损失,孔某却说事故是由我违章驾驶造成的,应由我来负责赔偿。请问,我无偿帮忙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从你的情况看,孔某应当对你在代驾活动中致戚某损害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而你超速驾车,未尽注意义务,存在重大过失,也应对事故承担责任。因此,戚某既可以要求车主孔某单独赔偿,也可以要求孔某和你承担连带责任。戚某可以选择具体赔偿义务人,但不能只选择你作为赔偿义务人。
(《解放日报》4.6 潘家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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