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影视剧常常植入广告,可是最近有人发现,植入式广告的身影也已经在小说里闪动。
“夏琳穿轮滑鞋,背双肩包,两人全是一身儿Lotto运动服……”这是小说《奋斗》续篇《奋斗乌托邦》里的一段文字。作者石康倒是直言不讳:小说植入了3个品牌的广告,分别为他提供了300万元赞助。《藏地白日梦》在动笔之前也先拿到了某药品公司给的10万元赞助,为此作者何小竹在小说中将“特写镜头”给了这家企业产品的原材料——生长在海拔4000米之上的一种植物,总共做了3处植入广告式的描写。
许多小说描绘当代生活,自然会写到大量日常细节,比如故事可以发生在“咖啡店”,也可以写成发生在“星巴克咖啡店”。这些当代作品在字里行间嵌入些大家熟知的品牌,用不着刻意,轻轻一笔,“广告效果”便已达到,而读者也并不会觉得突兀。
植入广告,处理得高明,可能是双赢:既给出版商和作家增加一点收益,又帮了企业。不过怎样才算“高明”,得问读者。不少读者对小说中频繁而刻意地出现少数几个品牌颇为反感,“太讨厌!这会妨碍叙述的自然流畅,影响阅读情绪。”至于为推介陌生品牌而编造情节、设计对话,让书中人物做广告代言,更容易生硬露出马脚。
(《文汇报》4.22 范昕 李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