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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的反腐号角让公众欢欣鼓舞,然而,要想真正从反腐败的旁观者晋升为参与者,许多公众难掩茫然:中国的反腐败机构到底有哪些?检举信寄到哪里才最见效?从一封检举信到一位贪官被“拉下马”,之间都经历了哪些调查程序?
据介绍,办理一件贪腐案件,一般需要经过案件受理、初步核实、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处分执行等多道办案程序。
承办案件的纪检监察室会对收到的材料进行登记编号,针对不同情况,提出是否初步核实的意见。初步核实要在立案之前。据了解,这个环节一般要在外围核查,最忌打草惊蛇,不能触动案件主要当事人和惊动核心人物。
一旦经过核实确认有违纪违法事实,并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就将案件推进到了立案程序。“有违法违纪事实、并要追究责任”是立案的两个必要条件。批准立案后,会书面通知、通报被立案人和有关单位。
接下来就进入到调查取证阶段,此时,将会有纪检监察机关迅速组织调查组。之后将移送案件审理室进行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后,确认涉嫌违纪干部犯有严重错误,将对其进行停职检查和暂停执行公务的决定。同时,为获得其他有效证据,便对符合条件的违纪党员实行“双规”措施。
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林喆表示,在整个反腐败的权力结构上,中央纪委处于最高地位。此外,纪委是党的专职监督机构,监察机关是行政监督机构,自1993年二者合署办公,因此合称为“纪检监察机关”,它起着抓总、组织协调的重要作用。
以最高检和最高法为代表的司法部门,在反腐败领域主要是对腐败犯罪行为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惩治。最高检下设反贪污贿赂局。林喆称,按照惯例,反贪局主要分管科处级干部的贪腐行为,而中纪委近年来则主要分管厅局级以上干部的贪腐行为。但这一惯例“分工”,并未见诸官方公开资料。
(《新华每日电讯》12.17 孙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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