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典政治哲学中,文化与力量曾代表两种不同的思想传统,前者为儒家的王道思想,后者为法家的霸道思想。儒家历来重视文治教化,强调以文化人。以文化人的核心是“以德服人”,它是与“以力服人”相对立的。
晚清以来,中国人迫于不断挨洋人打的困境,终于醒悟到韩非子“当今争于力”的道理,懂得文化也是富国强兵的“力量”。在挥之不去的百年悲情中,国人对文化寄予太多期望,文化工具论也就很有市场,文化也一度沦为宣传工具。
然而,在一般的对外文化传播中,我们往往会遇到一个悖论。如果高谈“文化软实力”这个概念,高谈国际关系中的“软实力”的理论,传播效果往往会适得其反,人们对我们的文化传播会很警惕,担心我们利用文化做变相宣传。如果一国的文化包含普遍价值,就可以增强该国的文化软实力,例如美国就受益于其普世文化。这里不排除美国人自我标榜普世文化,将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人的事实,但是美国人高明之处也在于主动掌握文化制高点,以传播“真理”为己任,而这恰恰是一种成熟文化应有的终极关怀。
实际上,文化的本质力量就在于这种终极关怀,在于对高远之道的追求,在于人性之光的照耀。儒家“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就体现了中国文化的性命关怀。有了这样终极的关怀,我们的文化才有天下意识,恪守“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的人文信念,才能几千年来不断召唤我们,感化我们,让我们正心诚意、修齐治平。
没有对文化本质力量的深刻认识,就没有文化自觉,就没有文化自信,就会矮化中国文化对人类普遍价值的诠释。没有对文化本质力量的深刻认识,就没有高远的文化关怀,就没有大国的文化气象,我们的文化就会甘于平庸,就没有伟大的创造,我们的文化建设就会止于“术”而失于“道”。
因此,文化建设重“术”不重“道”,终非长久之计。
(《学习时报》2012.12.31 李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