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加拿大新任驻华大使赵朴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了该国的反腐经验。
在赵朴大使看来,加拿大之所以能保持较高的廉洁度,根本原因在于,加拿大存在对腐败行为约束得非常严格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在加拿大联邦政府针对公务员的6项主要行为规范中,既有约束低、中、高各层公务员的“利益规范”;也有约束国会议员的各项规章;还有约束各位部长的“指导原则”;以及约束司法部法官的“道德操守标准”。
《加拿大刑事法典》针对法官、议员、警察等设有不同的犯罪类别,任何公职人员只要有腐败行为,都会有相关法律来对其惩处。根据法典,任何公务人员有与职务相关的欺诈或违背诚信行为,均构成犯罪。如若公务人员受贿,也会因“违背诚信”原则而被定罪,最高可判5年监禁。
政府雇员或公务人员接受与政府打交道的人的任何礼物或好处,都将构成犯罪。赵朴大使告诉记者,“在加拿大,如果某官员犯了腐败罪,警察肯定会找上门来抓他!”
加拿大对公职人员的财产申报有着严格规定,涵盖范围包括个人、配偶、子女的财产、收入、债务状况。“财产”包括现金、存款、资本投资、股票、房地产、车辆等;“收入”包括工资、股息、银行利息、商贸收益等。从2004年起,加拿大政府就在官网上公布各部长、大使、及其他高官的开支明细,接受公众的查阅和监督。
赵朴还现身说法,“我每年都要写财产申报的报告。他们知道我的薪水是多少,我所持有的某公司股票是多少。我出差、招待客人的花销,都要做出账单明细表,每季度都放在互联网上,供查阅。民众和官员都能了解我的财产状况。如果有人送我礼物,我也得写报告,透明度非常高。”
(《青年参考》1.10 崔向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