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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不保亦难免牢狱之灾
“假结婚”可以轻而易举地绕过分娩配额的政策壁垒,但是,“单非”们可能尚未看到子女享受香港居民身份所带来的一系列所谓的福利,就要为自己之前的造假行为付出“巨额的账单”了。
这第一单要付的便是“血缘账”。“假结婚”的“单非”们往往想把孩子亲生父亲的名字填写在孩子的第一张身份证明———出生证上,但是,此种行为往往会招致入境处的进一步审查。
根据现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果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都是违法行为,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港币15万元及14年的刑期。“假结婚”的“单非”们要么让孩子认一个“假爸爸”;要么冒着牢狱之险向入境处作虚假陈述。
无论是在内地结婚,还是在香港结婚,宣誓程序都是必不可少的,只是表现形式不同而已。在内地,宣誓程序体现为结婚申请书上双方的签名;在香港,则需要两人依据宗教或行政婚礼等不同的要求起誓。宣誓程序的意义就在于公示双方结婚的真实意图。
“假结婚”恰恰就假在这里,双方根本没有真正结婚过日子的意图,只是借此取得身份而已。对于这种行为,香港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一旦被认定故意做虚假宣誓或签署虚假声明,最高可处以7年的监禁。2012年4月至10月间,已有136人因涉“假结婚”被香港司法机关检控,最终获刑5至18个月不等。
不实宣誓不仅会将造假者送进监狱,还会导致其所涉婚姻的无效。根据香港婚姻条例的规定,结婚手续或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会被认定为无效。宣誓程序造假即属此例。此外,若该“单非”在内地已经与胎儿的亲生父亲结婚,那么这一“假结婚”行为还有可能构成重婚。
“假结婚”虽然能够绕开分娩配额限制,但往后便可谓步步惊心,不仅婚姻面临无效,虚假陈述、虚假宣誓、重婚更是会让造假者面临牢狱之灾。
(《法治周末》1.24 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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