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品和服务交易中,经营者利用“霸王条款”免除自己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日前,广东省工商局公布了通信、旅游、快递、供水供电和商业服务行业的一批常见“霸王条款”,并称将对使用“霸王条款”的经营者给予处罚。
通信行业 1.宽带费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余额。2.手机保修贴纸撕毁、损坏不予保修。3.限期不取回送修的手机,损失、丢失概不负责。4.赠品不享受包换及保修服务。5.手机套卡逾期不开通将失效。
供水供电 1.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底度流量收费。2.因供水设施损坏造成停水,使用方受到损失的,供水方不承担责任。3.供水方有权入户检查用户用水情况。4.未按期交水费超过规定日期一个月的,将终止供水。5.未按期交清电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收取违约金。
旅游行业 1.酒店对任何未办理寄存的贵重物品遗失概不负责。2.团体滞留及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3.旅行社保留对行程进行调整的权利。4.旅行社不承担任何保险公司赔偿的保险金额以外的费用。
快递服务 1.易损易腐货物在途中损坏、腐烂,概不赔偿。2.超过30天不提货者,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并不负责查找。3.托运货物必须参加保险,否则出现货损、货差等,本公司最高赔偿为运费的3~4倍。
商业服务 1.车辆及其他贵重物品的损失商家不负任何责任。2.会员费不因任何原因退款。VIP“贵宾卡”、“积分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3.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促销、特价商品概不退换。4.逾期未取衣物的,视为消费者自动放弃所有权,经营者有权自行处理该衣物。
(《羊城晚报》3.15 谭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