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4日,杭州“卖肾换苹果”案宣判,9人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名成立,主犯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0年不等。
浙江江干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吕某为牟利,自2011年11月起在互联网上发布长期收购肾源的信息,招募自愿出卖肾脏的人员,通过安排体检、配型、肾脏摘除手术,至2012年5月28日案发时,已组织10余名供体摘除了肾脏并出卖。
据了解,吕某通过组织出卖人体器官以每人次1.5万至2万元的价格从中共获利16万余元。被告人向某、沈某、白某、叶某、陈某、殷某、顾某、郝某等先后参与其中,分别为被告人吕某招募、管理供体、跟随手术及接送等。
(《北京晨报》4.24)
|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5号 光明日报主办 |